秦思沅眼睛泛酸了,靠着他的背:“可是哥哥,我真的好喜歡他哦,怎麼辦,我控制不了自己的心,每天都想見到他,每天都想和他講話,就連看到他擱在桌上的筆,我都會心跳加速。”
秦斯陽冷靜地說:“別太表露了,男人不喜歡白送的。這一點,她就比你強。”
秦思沅知道他說的“她”是誰,不屑地輕哼了一聲:“她算老幾,也敢和我比。”
秦斯陽抿了抿脣,淡淡道:“蘇渺可能有點自卑,但也不至於像你說的這樣,她骨子裏有股不服輸的硬氣。遲鷹第一天就選她當同桌了,對她印象應該不錯。”
“笑死了!”秦思沅冷道,“你在開國際玩笑吧,就蘇渺這條件,我要是她,就離得遲鷹遠遠的,省得丟人。”
秦斯陽笑了:“也是。”
秦思沅摟着兄長的腰,自信地說:“我喜歡他,我就是要讓他知道。只要我堅持下去,哪怕他是冰山也會被我融化的。”
秦斯陽還想說什麼,但感受着女孩自信而陽光的情緒,最後也只是溫柔地回了一句:“你說得對。”
自卑的人才會僞裝。
秦思沅自幼萬千寵愛於一身,她開朗樂觀,生命中全是陽光,和那些在角落陰影裏踽踽獨行的女孩截然不同。
他要好好守護她,不讓她受一星半點的傷害。
閒雲堂在這附近很有名,是專業售賣毛筆宣紙的店鋪,民國時期的老牌子了,店內也收藏了不少書法墨寶。
蘇渺一進店門,就被懸掛在最顯眼位置、裝裱精美的一副墨寶吸引了。
這字極有骨氣,筆走龍蛇,筆鋒遒勁又灑脫,一看就是大手一揮、一蹴而就寫成的。
“好風憑藉力、送我上青雲。”
蘇渺目不轉睛地盯着這幾個恣意不羈的大字,讚賞道,“好一個送我上青雲!”
“小姑娘有眼光啊。”店主見她對這副書法感興趣,笑意吟吟地走過來,“這副是我們店裏的鎮店之寶。”
“這多少錢啊?”
“這副字已經預售出去了,不然您再看看別的?”
“我不買。”蘇渺抱歉地說,“只是感興趣,問一問,不方便說也沒關係。”
店主倒也客氣,說道:“這副字,預售價少說五位數吧,如果有多位客人挑中競價,還能更高。”
“寫字…也能這麼賺錢嗎?”
“寫得好,當然賺錢了。”店主欣賞地看着面前這副字,“練書法的人這麼多,能到這種程度的,萬里挑一吧。別說,這筆墨的作者年紀也不大,將來啊…無可限量。”
蘇渺點點頭,她也知道,書法這東西,還真是需要日積月累的功力,而且很考驗心境。
像她,因爲家裏的條件,她一心只有高考,都沒有時間練書法了。
藝術…都是富人的閒情,不是窮人的謀生之路。
蘇渺也不再多問,來到筆墨區,挑選着毛筆。
果然如秦斯陽所說,這閒雲堂的毛筆都是品質絕佳的好玩意兒,三百四百的比比皆是,還有上千的。
最便宜的基礎款羊毫筆,都要一百二。
秦斯陽對這次語文作業完成的質量要求很高,但蘇渺絕不會買這麼昂貴的毛筆。
一切都要量力而行。
還是…去校門口的文具店看看吧,她那支羊毫筆用了一年多呢,也才30塊而已。
這時,店主恭敬禮貌的聲音傳來:“您來了,這不就巧了,剛剛還有客人看中了您的墨寶,正和我說着呢。”
蘇渺好奇地踮腳望去,隔着參差的筆排架,她和遲鷹銳利的黑眸撞了個正着。
是他?
那副極有風骨的“好風憑藉力”,竟然是他寫的!
少年側臉輪廓犀利如削,骨相近乎完美,眸子如崖上孤絕的頑石絕壁,黑而亮。
蘇渺的心跳頓時慢了半拍。
遲鷹見小姑娘像只土撥鼠似的,一看到他,趕緊將腦袋縮回去。
還真是重度社恐症患者。
他溜達到了筆排架邊,和她並肩站立着,挑選着排架上的毛筆。
蘇渺用餘光也能感受到這男人挺拔的身影,在狹小的空間裏,特別能給人一種極致的壓迫感。
周遭氣溫在升高,她不由得加快了呼吸的頻率。
“寫王羲之的字,最好用狼毫。”少年漫不經心地說着,抽出一隻狼毫筆,遞到她手裏,“試試這支。”
蘇渺一言不發地接過筆,試了試筆尖,比她平時用的羊毫韌度強了很多。
“我不太用的慣這種,我用的都是羊…”
話音未落,少年竟然翻過她的手背,掀開了袖子,在她紋身的鷹翅處,輕輕用筆尖軟毛勾勒輪廓。
!
他全然未曾察覺女孩緋紅的耳垂,自顧自道:“行楷草,都以飄逸爲主,簡潔遒勁,尤其是王羲之的行,飄逸恣意。羊毫太軟,撐不起這份氣度。”
說罷,他又用羊毫筆在她柔軟白皙的皮膚上勾勒着,“能感覺到區別?”
柔軟的筆毛如電流般在她皮膚表層掠過,酥酥癢癢,漫入肌骨。
的確,只有細膩的皮膚才能最真切地感受到兩者間細微的差異。
練了這麼多年的羊毫,想要精進,她應該試試更有難度和挑戰性的狼毫筆了。
只是
“謝謝推薦。”
蘇渺矜持地抽回手,摘下袖子,瞥了眼他手裏狼毫筆的價格,低聲道,“就逛逛而已,我不在這家買。”
遲鷹不再多說,手裏的毛筆掛回了排架。
這時候,店主走了過來,將裝着毛筆的絲絨盒遞到了遲鷹面前:“您看看,這是您定製的閒雲堂毛筆,要不要試試墨。”
“不用,你這裏我放心。”
“得,有您這份信賴,我肯定給您挑最好的。”
遲鷹接了絲絨盒,直接放進了黑書包裏。
“走好嘞,歡迎下次再來。”
走出了閒雲堂,倆人一前一後地走着下坡路。
他揹着黑書包,校服外套懸在山地車頭,單薄白襯衣下,隱約可見他挺拔的骨型。
路過垃圾箱,遲鷹按下剎車,從書包裏抽出一隻用舊的毛筆,隨手便要丟進去。
蘇渺眼尖,趕緊跑過來牽住了他的手腕:“別、別忙扔!”
他的手背體溫比她高一些,微燙,皮膚也很緊實,隱約能感覺到皮下骨骼的硬度。
遲鷹輕佻地看着她:“怎麼,剛剛摸了你,你還要摸回來?”
“纔不是。”蘇渺臉頰泛起盛夏特有的潮紅,趕緊鬆開手,“我只是想問,這筆是不要了嗎?”
“用了很久,該置換了。”
“能給我看看?”
遲鷹遞給了她。
這隻狼毫筆同樣也是頂級毛筆品牌閒雲堂的定製款,筆桿子雖然看得出有歲月的痕跡,是使用了很多年的,但筆尖仍舊銳利有韌性。
“還能用,扔了浪費。”
遲鷹看出了女孩眼底的心動,淡笑道:“你怎麼總愛撿我不要的。”
蘇渺知道他在影射那天蛋糕的事,臉頰微燙,從書包裏掏出小錢包:“你出個價吧,別太高,都用這麼舊了。”
遲鷹將書包掛在了自行車把上,挑眉道:“說說你的心理價位。”
蘇渺想了想:“最多…”
他看到女孩對他比出了三根手指頭,指骨秀氣又小巧。
“這筆我買成六千,閒雲堂的上乘貨,就算用了很久,你出三百是不是過分了。”
蘇渺遲疑幾秒,嚥了口唾沫:“我只能出到三十。”
“……”
她似乎也知道自己這樣太過分了,但這就是她能承受的最高價位了。
少年嘴角勾了勾:“這筆我私人用過,多少錢也不會賣。”
蘇渺心頭一陣失落,卻見他爽快地將毛筆插||進了她的書包側兜:“請我喫飯。”
蘇渺感受到少年熾熱的呼吸拍在她耳畔,某種深深壓抑的情緒,呼之欲出了。
“遲鷹,有的是人想請你喫飯。”
遲鷹附在她耳畔,意味深長道:“那要看…我想跟誰喫。”
他收斂了嘴角的笑意,騎上了車,一路駛下了緩坡。
掛在車把手上的校服鼓了風,獵獵作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