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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四十章:汪逆豔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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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百四十章:汪逆豔電(求訂閱、求月票)

    國外政局動盪不安,國內同樣不平靜,僅僅在出逃重慶不足半個月,汪逆便有了新動作。

    12月28日,汪精衛在越南河內公開向國民政府發出《致中央常務委員會國防最高會議書》,要求蔣介石和國民政府認真考慮日本政府的和平倡議,汪逆在這封文件中曾提道:“曾力陳現在中國之困難在如何支持戰局,日本之困難在如何結束戰局,兩者皆有困難,兩者皆自知之及互知之,故和平非無可望。外交方面,期待英、美、法之協助,蘇聯之不反對,德、意之不作難,尤期待日本之覺悟,日本果能覺悟中國之不可屈服,東亞之不可獨霸,則和平終當到來……”

    “凡此披瀝,當日在座諸同志,所共聞也。今日方聲明,實不能謂無覺悟。猶憶去歲12月初南京尚未陷落之際,德大使前赴南京謁蔣先生,所述日方條件,不如此明劃,且較此爲苛,蔣先生體念大局,曾毅然許諾,以之爲和平談判之基礎。”

    “其後日方遷延,南京陷落之後,改提條件,範圍廣漠,遂致因循。今日方既有此覺悟,我方自應答以聲明,以之爲和平談判之基礎,而努力折衝,使具體方案得到相當解決,則結束戰事以奠定東亞相安之局,誠爲不可再失之良機矣……”

    這封文件的核心是催促國民政府,尤其是蔣接受日本首相近衛文磨前幾日發表的第三次聲明中提出的條件,本質上是要國民政府向日本人妥協投降。

    但是蔣在政治上的手腕兒和智慧絕不是汪逆所能想象的,蔣很清楚日本人的目的,日本人絕不是一丁一點兒的利益就能打發的,其根本目的就是要佔領中國全境,要將中國變成其殖民地,所以任何情況下的講和都要付出極爲慘重的代價的,比如說割地賠款,比如說日軍永久駐紮中國境內。

    這樣下去的結果就是全國民衆抗日的熱情被逐漸的消耗,民族獨立的信念被消磨掉,最終中國徹底的滅亡,所以任憑汪逆巧舌如簧,但是蔣卻始終沒有同意向日本人妥協。

    事實上汪精衛出走重慶後,不少外國電臺報道說:汪精衛外出是代表國民政府軍事委員會與日本談判和平問題,是蔣的意思,這讓蔣非常的被動。

    在此情況下蔣讓外交部緊急發表聲明:“汪兆銘無權和任何人談判和平!”

    但由於汪在黨內的地位非常之高,蔣擔心汪的出走影響人們對國民黨的信心,最初只是對外聲稱汪前往河內治病,爲汪返回重慶留下一條後路。

    甚至於蔣還派正在河內洽辦武器運輸事務的外交部長王寵惠勸汪回重慶,王寵惠說:“委員長三番五次對人說,汪先生只是赴河內治病,現在回去,仍然名正言順。”

    但是汪卻回答說:“謝謝重慶方面目前還給我留條退路,雖然這樣,我還是不能回去,爲什麼呢?我這次離開重慶,只是對政局有不同意見,並不夾雜其他任何個人意氣在內,這一點務請你們轉告中央,請他們理解。”

    接着汪又說:“在重慶,我要發表個人意見很不容易,我不離開重慶,和平工作就難以開展。我的和平主張能否採納,權操中央,我絲毫不勉強。如果政府出面主和,改變立場,我可以從旁做些協助工作,或者退隱山林不問國事都可以,但如果政府不轉變立場,那我只能出面來談和了。”

    可以說蔣在這件事情上對汪還是比較厚道的,只不過是汪自絕活路而已!只不過往自己並不這麼想,因爲他有自己的依仗。

    汪的依仗是日本人私下給他提的條件,汪對抗戰本無信心,雖然寫過裝點門面的抗戰八股,但他的得意之作,還在罵游擊隊,說他們是游來游去,遊而不擊。

    汪、陳夫婦倆在蔣的壓制下深感寄人籬下,十分抑鬱,所以總想着自立,如果一朝獨立爲王,朝廷雖小,終勝牛後,所以民族軟骨病在他身上起了作用,很早就和日本人有了勾結。

    1938年

    11月12日,汪精衛派心腹梅思平、高宗武等人爲代表,日本派影佐幀昭、今井武夫等人爲代表,在上海虹口公園附近的“重光堂”舉行最後談判,雙方經過8天的討價還價,最後達成了所謂“重光堂協議”。

    該協議的內容共有六條:(一)締結華日防共協定,內蒙爲特殊“防共”地區,日本在“防共區”駐兵。(二)承認(默認)滿洲國。(三)日本廢除在中國的治外法權,歸還日本的在華租界。(四)華日經濟提攜,在開發利用華北資源方面,爲日本提供特殊方便。(五)補償因事變而造成的在華日本僑民所受的損失,日本不要求賠償戰費。(六)恢復和平後,日軍在兩年以內撤軍。

    另外還有一個極爲重要的問題,就是日本軍方對中國分而治之的戰略。日本軍方感到一個統一的大中國對日本總是一個威脅,最好的消除中國威脅方法就是把中國分爲數個國家“分而治之”。

    日軍先在北製造了一個滿洲國,又於1937年12月在華北製造了一個以王克敏爲首的北平中華民國臨時政府,再於1938年4月在長江下游地區製造了一個以梁鴻志爲首的南京中華民國維新政府。

    日方本來計劃汪出面建立一個侷限於雲南兩廣的地方政府,而汪精衛堅持必須撤銷梁鴻志和王克敏等的地方政府,由汪的中央政府統一領導中國。由於汪精衛在此問題上態度十分堅決,日方最後讓步同意汪的新政府統一領導中國。

    梅思平把重光堂密約抄在絲綢上,縫在西裝馬甲裏,於11月26日帶到重慶,向汪精衛、周佛海彙報。但最後汪精衛比較動搖,決定了又推翻,推翻了又決定,在周佛海等人的勸說下,終於下決心選擇“和平救國”的道路。

    爲了響應汪,日本方面也頗下了一番苦心,以近衛文磨爲首的主和派就此事向裕仁天皇進行了詳細的彙報,但是卻遭到了“主戰派”的重重阻力。

    由於和汪精衛這樣的人合作,必須拿出誠意,因此任何一份文件還是承諾那都必須是正式聲明,是需要陸、海、外務三省協商後擬成正式文本,然而在最重要的參謀本部商討這件事情的時候日本方面發生了意見分歧,參謀本部的要員堅決反對明確指出日本撤兵的日期,聲稱戰勝國萬不可做出向戰敗國許諾撤兵日期這樣有損於國家威嚴之事,這樣做太對不住前線浴血奮戰的士兵。

    最後近衛向強硬派妥協,在聲明中刪去了“重光堂協議”中最爲重要的日本撤兵一項。

    如果說日本方面真的按照“重光堂協議”中提到的那樣,不要求領土,不要求賠款,歸還外國租界,撤銷治外法權等發表聲明的話,或許確實會引起中國人的共鳴。畢竟在抗戰爆發前蔣也曾希望通過外交途徑解決中日爭端,其提出的條件就是雙方回到“七七事變”前的樣子。

    可是,這次聲明竟把最爲重要的撤兵約定忘得一乾二淨,自然也就引不起武漢方面的響應。

    甚至於汪對近衛修改“重光堂協議”內容的聲明也深感不滿,但他親身體會“主和派”的艱難,近衛發表這樣主和口氣濃厚的聲明,也一定有他的難處。

    雖然近衛聲明刪去了最爲重要的撤兵內容,但在不要求領土、不要求賠款、歸還外國租界、撤銷治外法權等方面基本上符合“重光堂協議”,而且對他來說已經很知足了,況且現在是勢成騎虎,只有厚着臉皮走下去了。

    再加上之前汪發給蔣的《致中央常務委員會國防最高會議書》竟然沒有得到回覆,蔣甚至於都不搭理汪,這讓汪逆心有不甘,因此僅僅隔了一天,於12月29日又發表了所謂的“豔電”。

    “豔電”這個詞並沒有什麼特殊的意義,當時電報爲了節省字數,把日期用一個字代替,12月29日的電報代號爲“豔”字,故稱之爲“豔電”。

    在這封電報中,汪精衛提到了要與日本爲善鄰友好,共同防共,經濟提攜等,其核心就是要求國民政府和日本人“合作”,投敵的嘴臉公之於衆,讓人感到無比的噁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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