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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81章 如此內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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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劉銳聞言氣也不是笑也不是,道:“閆總,我在你心目中的形象已經如此不堪了嗎?”

    “我記得,我跟你好像沒打過幾次交道吧?”

    “我真的非常納悶,我是什麼時候得罪你……”

    閆墨雨不等他說完就開門走了出去,留給他一個冷酷的背影。

    劉銳笑着搖搖頭,這個小女人,真是越來越有趣了。

    很快,閆墨雨從曹文潔那裏要到丁豔的手機號,給她發了條短信過去。

    短信內容也很簡單,閆墨雨說明了自己的身份,表示想跟丁豔通話談談,瞭解其中內情。

    爲免刺激到丁豔,閆墨雨沒有批評丁豔,也沒說後果。

    短信發出去沒多久,電話就打了過來。

    丁豔鬱悶而羞慚的話語聲響起:“閆總,我已經被警察抓了。”

    “警察這就帶我回公司,到時你再問我吧。”

    收起手機,閆墨雨面無表情地對劉銳道:“丁豔已經被找到,馬上就會被押來公司。”

    劉銳點點頭,心中暗想,可一定要抓到丁豔男友,追討回那三十萬啊。

    要不然,這一大筆損失,肯定要有人站出來承擔責任。

    這個人還不能是丁豔或曹文潔這種中低層員工,必須得是副總以上的人。

    因爲要對總公司負責,也一定會面對總公司的問責!

    這麼想着,劉銳心情有些沉重,感覺今天這件事帶來的壓力實在不小。

    等了差不多半小時,丁豔被三名幹警押送到了公司裏。

    劉銳和閆墨雨跟丁豔當面一問,就瞭解到了其中內情。

    原來丁豔昨天去銀行存款的時候,忽然接到男友鄧勇打來的電話。

    兩人閒聊幾句後,鄧勇得知丁豔要去存三十萬,就問丁豔能不能晚兩天再存。

    鄧勇說,有個老同學開了家公司,急需一筆錢週轉。

    如果鄧勇和丁豔能提供這三十萬過去,讓他應急一到兩天,那他回頭就給二人兩萬塊的好處費。

    丁豔聽後嚴詞拒絕了男友的要求,畢竟這屬於挪用公款。

    但鄧勇死乞白賴的勸說,丁豔慢慢也就動了心。

    而且鄧勇還給丁豔出了個餿主意,說丁豔上司要是查這筆錢的話,丁豔就撒謊說是頭疼,臨時帶錢回家休息。

    反正只是耽誤個一兩天,怎麼都能掩飾過去。

    鄧勇還許諾,等那兩萬塊好處費到手後,就給丁豔買個最新款的蘋果手機。

    丁豔聽後也就不考慮後果了,將那三十萬現金帶回去給了鄧勇。

    鄧勇拿到錢就走了,說是去交給那個朋友。

    昨天晚上鄧勇也沒回家,給丁豔打電話請假,說是在外面跟朋友喝酒喝多了,就在朋友家睡了。

    結果到了今天早上,鄧勇也沒回家。

    丁豔給他打電話也打不通,因爲他手機已經關機了。

    丁豔這才意識到不妙,感覺自己被男朋友騙了。

    但她當時並未採取任何補救措施,就只是一遍又一遍的嘗試給鄧勇撥電話。

    要不是財務辦主管曹文潔發現事情不對,及時聯繫到她,這事還矇在鼓裏呢。

    劉銳聽完很是奇怪,問道:“你男朋友跟你戀愛多久了?”

    “他也太沒人性了吧,連女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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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連女朋友的錢都騙?”

    丁豔聞言很是臉紅,道:“我跟他……跟他認識還不到一個禮拜……”

    此言一出,劉銳和閆墨雨都吃了一驚。

    好傢伙,兩人才認識不到一週,就已經同居起來了?

    不得不說,現在某些男女是真開放。

    劉銳道:“那你把鄧勇的情況跟警官們介紹一下吧,爭取能儘快找到他。”

    丁豔哭喪着臉道:“他不是咱們臨都人,是東邊的臨海人……”

    劉銳和閆墨雨聽到這話,心都寒了半截。

    本來警方想抓到鄧勇就困難呢,現在鄧勇又成了外地人。

    他要是一口氣跑回臨海,臨海那麼大,警方上哪抓他去呀?

    帶隊警官問丁豔道:“你知道他家在臨海的住址嗎?”

    “你有他身份證或者戶口本的信息嗎?”

    “你覺得他最可能跑去哪了?會不會回臨海?”

    丁豔聽了這些問題,全部搖頭,訥訥地道:“不知道,沒有……”

    帶隊警官都很是氣悶,嘲諷她道:“他什麼信息你都不知道,你就敢跟他交朋友甚至是同居?”

    丁豔紅着臉道:“我們是在酒吧認識的,認識以後就……就好上了……”

    劉銳差點沒把下巴跌掉,頭一回聽到把一夜之情說得這麼淳樸的。

    很明顯啊,丁豔在酒吧和鄧勇認識後,兩人就一起過了夜。

    之後二人可能是互相欣賞,或者是互相需要,就開始同居。

    只不過,看這丁豔的模樣——身材一般、長相一般、氣質也一般,這樣的女人也去酒吧,而且還搞一夜之情,委實令人不敢相信。

    看來老祖宗說的那句話實在是太對了,人不可貌相!任何時候都不可貌相!

    閆墨雨也很無語,恨恨地瞪視着丁豔,不知道該怎麼說她。

    丁豔隨後被帶去了派出所,在配合警方抓捕男友鄧勇的同時,面臨着挪用公款罪的起訴。

    帶隊警官臨走前,給了劉銳和閆墨雨一顆寬心丸喫。

    他說在現代高科技偵查手段下,想找到鄧勇的下落並不是一件難事。

    只要專案組投入進去,可能只需幾天的工夫,就能定位鄧勇下落並將他抓捕回來。

    雖然事實也是如此,劉銳卻還是開心不起來。

    因爲鄧勇極有可能在被抓回來之前,已經將那三十萬花光了。

    這可不是瞎說,而是結合鄧勇的層次與人品推理出來的。

    一個經常混跡在酒吧且騙人手法老練的男人,手裏絕對留不下什麼錢。

    肯定是“今朝有酒今朝醉”,手裏有多少就花多少,先圖個享受。

    等花完之後,再物色別的受害者,再去行騙。

    說不定,當初鄧勇和丁豔發生一夜之情之後,就是知道她的出納身份之後,纔跟她短暫同居的,就爲了某一刻突然出手,騙走她手裏的錢。

    反正只要逃得快就很難被抓到,而公司只會找挪用公款的丁豔算賬。

    如果鄧勇是這麼想的,那被他騙走的那三十萬就更別想追討回來了。

    如果追不回來,這三十萬的損失怎麼辦?

    “錢能追回來當然最好,要是追不回來,就讓丁豔賠!”

    劉銳正發愁呢,閆墨雨忽然冒出這麼一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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