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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百七十三章 萊克斯的哥譚之旅(下)(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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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時,蝙蝠俠站在門框處,他的對面是一臉兇惡的勒着萊克斯脖子的托馬斯,而在兩人之間的一側,科波特正舉着沾着血液的匕首。

    冷色的燈光閃爍,四人所在的場景像是被凝結成了一塊冰,時間忽而停滯下來,然後開始倒轉。

    清晨的熹微光線灑入韋恩莊園的時候,布魯斯已經在書房工作了,他從席勒那獲得的那個方舟反應爐模型被他放在了手邊,但此時,他卻並沒有在研究那個模型,而是專注他之前的工作。

    他沒有忘記,之前他是在調查埃利奧特夫婦的死,爲此,他想要調查法爾科內。

    但是,對於法爾科內的調查陷入了僵局,這座城市的每一件事都和他有關,但又好像每一件事都和他無關。

    這個思路陷入停滯,布魯斯就換了另一個思路,他再一次去查看了現場,並且收集到了不少細節的線索,而其中一個讓他感覺到比較在意的線索,就是他拍到了埃利奧特夫婦的腳印。

    那一天剛下完雨,地面的一些泥土和灰塵還沒有完全晾乾,因此可以採集到輪胎印和腳印的信息。

    而輪胎的印記顯示,埃利奧特夫婦把車子停在了主幹道上,下車往那條小巷裏走去,從車子到小巷之中他們遇害的地點的時候,兩人都屬於正常行走,從步幅來看,兩人不緊不慢,並不焦急。

    也就是說,他們並不是被追趕進入小巷,也不是被強迫或者拖入的,而是自己走進去的。

    布魯斯看着腳印的照片,眯起了眼睛,他的腦中開始構想當時的情況。

    有些昏暗的小巷當中,兩個人影逐漸朝着小巷的末尾走去,布魯斯一偏頭,他發現,這條小巷沒有什麼特殊的,唯一一個不同之處就在於,小巷的末尾開了一家音像店。

    如果埃利奧特夫婦是自願走入小巷的,那麼他們的目標只有可能是那家音像店。

    可是,埃利奧特夫婦此行的目的,應該是去法爾科內家族,他們爲什麼要去音像店?

    音像店中售賣的一般都是磁帶,好一些的唱片也不會在這裏賣,法爾科內可不會喜歡這種東西。

    據布魯斯所知,埃里奧特家族還是沒法和法爾科內家族叫板的,所以,就算埃里奧特夫婦再生氣,前往法爾科內家族見老教父,肯定也會投其所好,帶一個他喜歡的禮物。

    埃利奧特家族也還沒有到只能買劣質禮物的地步,就算要買唱片,肯定也會買個好的,不會來音像店挑選。

    此時,布魯斯回憶起了一個細節,在某個派對上,托馬斯曾經邀請其他人去他家聽光碟歌曲,說他家裏擁有播放光盤用的機器,和許多刻錄了歌曲的光盤。

    發現了光盤可能是一個線索,布魯斯放下了手上的資料,前往那條小巷盡頭的音像店。

    進入音像店之後,布魯斯才發現,這裏並沒有很多光盤,主要賣的還是磁帶和唱片,詢問了老闆之後才知道,光盤是沒有現貨的。

    光盤直到20世紀90年代的中期才普及開來,現在是1989年初,因此,光盤還是個稀罕玩意,老闆不會去專門進貨,因爲怕砸在手裏賣不掉,如果想買的話,要向他這裏訂貨,等貨到了之後再來取。

    布魯斯跟老闆聊了一會,表示自己也是個光盤愛好者,想要在他這裏訂一批貨,老闆非常熱情,言語之間透露了不少信息。

    而就如布魯斯預料的一樣,上一次在這裏訂貨的人就是托馬斯,而他預約的取貨日期,就是埃利奧特夫婦遇害的那天。

    埃里奧特夫夫會走入這條小巷,其實就是爲了給兒子取貨,但在他們還沒有走到音像店的時候,就被人開槍殺死了。

    推論到這裏,答案已經呼之欲出了,但唯一的問題就是,兇手作案的動機到底是什麼?

    布魯斯認識的托馬斯就是一個普通人,爲人還算善良,平時彬彬有禮,成績處於中游向上,也愛參加派對,是非常常見的那種富二代。

    據布魯斯瞭解,托馬斯和他父母的關係也還不錯,畢竟他是獨生子,他的父母很注重培養他,精神和物質的培養都很到位,從未聽說過他們有什麼大的矛盾,他應該沒有任何理由去殺死自己的父母。

    爲了解開這個謎團,蝙蝠俠來到了哥譚警局,想要找到戈登,再次提審托馬斯。

    蝙蝠俠向戈登說了自己有關埃利奧特夫婦死亡案的推論,戈登覺得他說的有道理,同時,他還注意到了另一個心情,他說:“你有沒有覺得,之前讓托馬斯入獄的那個男生寢室殺人案偵破的有點太順利了?”

    “我很少在哥譚遇到這麼簡單的案子,哪怕黑幫作案的手法都很簡單粗暴,可是他們脫罪還是很專業的,剩下的瘋子更是會製造各種各樣引導人視線的線索……”

    “而且,托馬斯被捕的時候也沒有反抗,這在哥譚實在是太少見了,要是人人都像他這樣,哥譚的審訊室也不會那樣千瘡百孔了。”

    “要不是調過他的檔案,知道他是哥譚本地人,我怎麼也不會相信,他居然會那麼平靜的被捕入獄。”

    蝙蝠俠眯起了眼睛,他說:“除非,他是故意製造了這起案件,想借助這起案件掩蓋另外的兇案。”

    “埃里奧特夫婦死亡的時候,他應該正被關押在監獄裏,有充足的不在場證明,因此,即使我掌握了一些線索,憑藉這些線索,也沒法給他定罪。”

    戈登皺着眉說:“可是這說不通,謀殺啦啦舞團成員是謀殺,謀殺他父母也是謀殺,他沒必要藉助一起謀殺案,去給另一起謀殺案脫罪,因爲謀殺案的量刑都是一樣的,就算謀殺自己的父母定罪更重一些,兩者相差也不大。”

    “如果他是爲了製造不在場證明而殺死了舞團成員,他可能要蹲幾十年,如果他不製造這個不在場證明,因謀殺他父母而入獄,也要蹲幾十年,那他爲什麼要製造不在場證明?反正都是一樣蹲監獄。”

    “除非,他有把握讓之前殺死啦啦舞團成員的案件翻案。”蝙蝠俠推測道:“還記得嗎?在多麗絲遇害沒多長時間之後,就有另一位舞團成員遇害了,緊接着又是第三位……”

    “這看起來非常像一起連環殺人案,第一個案件的兇手托馬斯入獄,可案件還在繼續,受害者還在不斷出現,就會有人認爲,托馬斯是冤枉的,真正動手的,是還在外面繼續犯案的連環殺人案兇手。”

    戈登捂住額頭他說:“的確,現在所有人都在傳這是連環殺人案,畢竟特徵太明顯了。”

    蝙蝠俠卻搖了搖頭說:“不,恰恰相反,這並不是一起連環殺人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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