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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九章 心若頑石(下)(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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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到家的戈登和芭芭拉吵了一架,芭芭拉等他到很晚。她一個人坐在漆黑的房間中,餐桌上是已經冷了的晚餐,那是芭芭拉精心準備的,爲了慶祝他們即將買下他們的第一個小家,可惜的是,這次晚餐中卻缺少了最重要的主角,

    芭芭拉知道戈登很忙,但她更知道,戈登會如此忙碌,並不是因爲他沒有能力完成他的工作,而是因爲他工作的地方根本就不需要警察。

    陪着戈登一路走過來的芭芭拉很清楚,憑藉戈登的能力,去任何一個除了哥譚以外的城市,都不至於如此辛苦,更重要的是,芭芭拉也知道,即使戈登如此辛苦,也沒有任何意義,他救不了這裏。

    戈登回來的時候,芭芭拉正坐在沙發上,撫摸着一張相片,那是他們在實習結束後照的照片,那上面戈登和她都非常年輕,甚至還是孩子。

    那時候他們還都不到20歲,剛剛確定關係還沒有兩個月,在聚會上喝的爛醉,然後一起說着他們的志向。

    芭芭拉的家庭情況很不好,她想要掙錢改善自己父母和兄弟的生活,戈登出生於一個小有財產的中產之家,因爲警察曾經救過他的家人,所以他從小就夢想當一個匡扶正義的警察。

    雖然志向不同,可他們還是相愛了,甚至就算是長達幾年的異地戀,都沒有讓他們的關係變淡。

    可就在這個晚上,彷彿是堆積了許久的情緒一次性的爆發出來,芭芭拉坐在沙發上默默流淚,戈登站在門口不發一語。

    他不是不想去安慰芭芭拉,也不是能夠看到他心愛的未婚妻在獨自流淚而無動於衷。

    但他知道,他知道芭芭拉要開口說什麼,他也知道,他回答不了芭芭拉的那個問題——他到底爲什麼一定要留在哥譚?

    戈登不是哥譚的原住民,他出生於芝加哥,他也不是窮人出身,反而是中產階級的孩子,從小過得頗爲富裕,他不是個什麼超級天才,大多數能取得的成就都來自於他的努力。

    從他的老師到同學,到和他朝夕相處的未婚妻,都不明白這個問題,戈登到底爲什麼要放棄在芝加哥警局的大好前途,來到哥譚這個鬼地方,而且一呆就是幾年。

    戈登並沒在哥譚警局裏取得任何成就。

    他的升遷速度非常慢,幾年了,到現在還只是一個小組的組長,他也沒破獲過什麼大案要案,就算某些案子有他的貢獻,可最後功勞也落不到他頭上,更別提什麼伸張正義、改變哥譚了。

    但戈登就像被鬼迷心竅一樣,他就一定要留在這裏,所有他曾經的老師和同學在提起他時,總是一臉惋惜,在他們看來,哪怕戈登懂得一點變通,他的成就都會要比現在要高的多。

    戈登走過去摟住芭芭拉,她一直在哭,但卻什麼也沒問,因爲她知道,她最想問的那個問題,戈登從來沒有給出過答案。

    在面對他的警徽和他的愛人這道選擇題時,戈登從來都沉默以對。

    哥譚的夜晚從來不缺少哭聲,但芭芭拉的哭泣一定是特別的,這裏很少有人會爲了情人落淚,他們胸中的那口熱氣就連溫暖自己都不夠用,不會再去爲愛情這樣虛無縹緲的東西放聲大哭。

    正是因爲見識過太多哥譚夜晚的哭泣,芭芭拉的傷心和淚水才讓戈登更加難受,他覺得自己成了比那些罪犯更壞的兇手。

    他想,當他決定活在這深淵裏時,就不應該再指望地面上的人多看他一眼,就算會有這樣的人,她的終局也只是向他落下眼淚,就像哥譚深夜落在他身上的冷雨,但這眼淚終究是白流的,萬千的情人淚如同萬千的細雨,並不能改變這塊不知變通的頑石。

    第二天,哈維又來拜訪了席勒,這讓席勒有些驚訝,因爲這位律師向來都非常在意禮節,很少會不預約就突然上門。

    哈維說:“戈登昨天來找我,希望我爲他的未婚妻找一份法律顧問的工作,最好能在大都會或者其他的南方城市。”

    ”我看他的精神狀態有點不對,所以我纔來找你,我覺得他和他的未婚妻不只是吵架了這麼簡單,他們明明連房子都買好了,甚至已經在計劃要幾個孩子了,可現在戈登卻看起來想要和芭芭拉分手,這很不對勁……”

    席勒相信哈維的直覺,但他打電話給戈登,他的號碼處於無人接聽的狀態,當他打電話去戈登的警局時,他的同事們告訴席勒,這位幾年如一日加班的辛勤警探,今天下午居然沒來上班。

    席勒有種不好的預感,他趕忙聯繫了戈登的合作伙伴,也就是蝙蝠俠。

    昨晚,戈登思考了一整個晚上,最後,他在第二天早上,和芭芭拉提了分手。

    爲了讓芭芭拉能儘早離開哥譚,他拜託了哈維這個大律師給芭芭拉找一份新工作,最好能離哥譚越遠越好。

    戈登也只是個普通人,和相戀多年的女友分手的情緒衝擊,讓他幾乎快崩潰了,

    在警局,他一上午都無心工作,渾渾噩噩,等到中午的時候,所有人都去喫飯了,空蕩的辦公室讓戈登再也待不下去。

    他有些精神恍惚的走出了警局,只想找個人多一點的地方待着,讓他別再沉浸在那種令人絕望的悲傷情緒中。

    可事與願違,就如他所預料的一樣,他的麻煩還遠遠沒完。

    他走出去沒多久,就發現有人在跟蹤他,戈登稍微清醒了一些,他想要快點回到警局,那裏有重武器的守衛,不會輕易被人入侵。

    但是跟蹤他的人很狡猾,戈登在前面的路上看到幾個不懷好意地盯着他的面孔的時候,就知道繼續往前走絕不會有什麼好結果。

    他的身上只帶了一把槍,雖然彈夾是滿的,但手槍的殺傷力很有限,他只能憑藉對地形的熟悉,拿着手槍向右拐進小巷,然後躲在一處拐角的視野盲區裏。

    這種行爲並沒有起到什麼作用,跟蹤他的人顯然也把這裏的地形瞭解的很清楚,看到戈登右轉,他們立刻就跟了上去。

    小巷外的腳步聲越來越近,天色逐漸昏暗下去,戈登心裏默默計算着時間,等到腳步聲出現在小巷口時,藉着天色由昏轉黑的一瞬間,人的視野最差的時候,戈登對着小巷的的入口處開了一槍。

    看到他的子彈沒有打中人,戈登立刻就放棄了第一套方案,他知道,對面必定是訓練有素的殺手,不會受視野的影響。

    他立刻收起槍朝後跑,後面傳來兩聲槍響,讓戈登感到奇怪的是,這槍響帶着消音器的沉悶聲,戈登立刻就明白了,這羣人不是哥譚本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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