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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二章 天才在左、瘋子在右(下)(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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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席勒被校長叫了回去,就算他能遠程遙控,但實際上還是需要其他人去管理精神病醫院的大小事務的,這個任務就落到了布魯斯身上。

    席勒非常放心地直接把所有工作全扔給了布魯斯,布魯斯總覺得,這位教授對他的信心,比他自己對自己的都大。

    他只是個大一學生,就要在第一次實習中接手一座非典型的精神病醫院,他在這所精神病醫院裏要管理的,雖然沒有一個真正的精神病人,但又比精神病人更危險和麻煩。

    當布魯斯對他能否勝任這份工作提出質疑時,席勒告訴他:“有時候,你不逼自己一把,都不知道自己是個天才。”

    工作的第一天,布魯斯就遇到了一個很大的問題,他分不清這裏誰是誰。

    儘管他已經把一本書那麼厚的病人檔案全都給背了下來,記住了他們所有人的名字房號和對應的病歷檔案,如果這是在普通醫院,一個實習醫生能做到這個程度,已經完全足夠了。

    但可惜,這裏就沒有一個傳統意義上的精神病人,在他們的名字和診斷書背後的,是極其複雜的社會身份。

    誰是哪個黑幫的成員?哪個黑幫和哪個黑幫關係不好?誰和誰曾經是仇家?誰和誰又是合作伙伴?這些信息從病例當中可看不出來。

    以往聽席勒講電話時,布魯斯大概聽到了一些,他那遠超常人的記憶力,讓這些信息變成了他的新手大禮包,搞不明白所有人的社會身份,沒關係,他可以從這些已有的線索中反推。

    除此之外,布魯斯很擅長僞裝,就像他對這個花花公子身份的僞裝一樣,在這所醫院裏,他成了一個性格豪放、養尊處優但對黑幫生活充滿嚮往的的大富豪。

    世界首富這個身份給他提供了很多增益,一般不會有哪個黑幫成員覺得世界首富會特意來套他的話,因此,在布魯斯表現出對黑幫的故事感興趣的時候,黑幫老大們也只是覺得這個還年輕的大富豪,就和有錢人的公子哥一樣,是安逸的生活過久了,嚮往黑幫片裏那種刺激的生活。

    所以,他們在講故事時,雖然加入了不少自己的臆造,但布魯斯還是能從這些故事裏,推斷出真實有用的黑幫社會關係信息。

    在一座幾乎人人都和黑幫有瓜葛的城市裏,弄清楚了這紛繁複雜的黑幫關係,就幾乎弄清楚了這座城市底層的所有脈絡。

    布魯斯發現,這座城市的生存法則比他想象的,還要複雜得多。

    從底層的小黑幫開始,哪怕是一個只有十幾人的小團伙,他們也有自己的生存法則。

    這些小黑幫們往往承擔着巡邏街道、小偷小摸的生意,他們也要給更大的黑幫交保護費,供他們驅使。

    而再大一點的,能有上百人的黑幫,這些黑幫是哥譚的主流,他們大部分手裏有一到兩家產業,有可能是店鋪,也有可能是工廠。

    他們爲這些產業提供保護,驅逐找麻煩的人,遙控手底下的小團伙去攬客,當一些爭搶客戶的矛盾出現時,他們也會發生小規模的火併,但基本都是躲在車子後面用手槍開兩槍,很少有動用大規模火力的。

    再往上,就是人數多達幾百人的大黑幫,這些黑幫就到達了另一個層次了,他們當中的每一個都有至少一個賴以生存的特殊產業,布魯斯發現,這些該死的黑幫竟然還做到了產業細分。

    到了幾百人的規模,他們往往控制着至少一條走私鏈條或者有一條完整的種植、提煉和銷售的產業鏈,又或者掌握着一條紅燈區絕大多數的產業,一些其中的佼佼者,甚至在某個地區的某種產業中做到了壟斷。

    到達這種層次,他們每天所能攫取的利潤就已經達到了一個頗爲驚人的地步,而同樣也產生了飽和。

    再向上的,就已經不能夠被稱爲黑幫了,而應該被稱爲家族犯罪集團,統治哥譚的十二個黑幫家族,除了掌控在他們話事人手中的核心武力,實際上並沒有任何需要親躬的生意,他們要做的,就是遙控這些大黑幫,每個黑幫家族的手下都有幾十或者上百個大黑幫,分管着不同片區的不同生意。

    法爾科內在建立十二家族的時候,以十二種不同的產業,讓他們各自有所側重。

    而法爾科內則高居金字塔的頂端,向所有家族和黑幫發號施令。

    在對於這些信息的採集和分析當中,布魯斯發現,哥譚這看似混亂無序的規則,實際上是一個相當牢固的金字塔,財富被從犯罪產業一層層的提取出來,然後再由最頂端的進行再次分配和生產。

    在這樣的循環當中,哥譚產生了自己獨特的生態系統,鑄造了全美最大的犯罪產業聚集地。

    同時,布魯斯發現,和他想象的不同,從社會學和經濟學的角度講,這座城市的產業架構竟然還該死的健康,不論是各層級產業體量的分配,還是所謂的產業聚集地劃分,竟然比全美絕大多數的城市做的都好。

    隨隨着調查的進一步深入,布魯斯一點點開始懷疑自己的初衷,因爲他發現,哥譚雖然很邪惡,但其實並不貧窮,民衆的生活水準也不低,除了很危險之外,這裏的人還挺有錢的。

    布魯斯在遊歷美國的過程中,也曾研究過美國各大城市人們的生活水準,他發現,哥譚這座該死的城市裏絕大多數人生活的水準,竟然還超出及格線很多。

    布魯斯在醫院的探訪過程中,認識了一個從要衝城來的老人,人們管他叫“來福槍”。

    來福槍本來是要衝城的人,不過他的女兒嫁到了哥譚,嫁給了一個黑幫的小頭目,這個小頭目被人惡意陷害,他的女兒也差點兒遭受不幸,接到女兒求救的來福槍,直接拎着一把老式來福槍,衝到了哥譚,幾槍就幹掉了那些想要陷害他女婿的黑幫成員。

    十二家族之一的勞倫家族,看上了這位老爺子的暴脾氣和他的好身手,現在他是勞倫家族西區一家餐廳的老闆。

    和其他黑幫成員不同,這個老頭是真的來住院的,他有長期的頭痛症,似乎是焦慮症的併發症,於是他的女婿就找了關係把他送進來治療,目前兩個療程之後,已經好多了。

    “哪都一樣、哪都一樣……”

    來福槍抽着一根雪茄,靠在病牀上,對布魯斯說:“你以爲要衝城能好到哪兒去?人人都住在乾淨的街道上,家家都有小汽車可開,孩子們都穿着校服去上學?”

    他又吸了一口煙,這位老人甚至還有些南方貴族的做派,就像一柄真正的來福槍。

    伴隨着煙霧,他緩緩回憶道:“我認識瑪麗的時候,你知道,幾十年前的事兒了……那時候,我就是個窮小子,也是赤手空拳在城市裏闖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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