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真不想跟神仙打架正文卷1416、走,到電子廠打工嗦尼肯定一直都在研發各種可能性的音樂播放器。
數字播放器也有各種技術儲備。
但八九十年代的問題是,方向太多反而等於沒有方向。
譬如在錄像帶上嗦尼就是選錯了制式,導致後來在家用錄像機上輸得一塌糊塗,才病急亂投醫的去收購哥倫比亞影業。
所以這樣一臺看似小巧的音樂播放器,從立項到完成,意味着一個個雙項甚至多項選擇題,其中一個選錯,最後都會被市場教做人。
這其實也是焦盆廠商這個年代三天兩頭出新款,量產都很小的原因之一,試探市場反應,不敢隨便押寶。
荊小強現在提出來的完整方案堪稱瞌睡遇枕頭,全世界各大廠商可能都沒嗦尼更有實現能力。
堪稱應用電子的巔峯。
所以要做出這個比VAIO難度小很多的音樂播放器,不過就是兩三週的時間問題。
剩下就是如何策劃銷售,爭取以千萬級的銷量佔據全世界市場……
哇哈哈!
想想都開心。
可杉本也沒想到荊小強居然瞄着的是音樂版權。
音樂版權的收益有多大呢,二十年後杰倫哥的唱片在華人區大賣,他自己整年躺平啥新作都沒,也能歲入上億就不用說了。
有個小夥伴曾經幫他寫過五首歌,延續十幾年,每年也能拿幾十過百萬養家餬口。
這就是一旦互聯網化全球收錢的威力。
而一臺普通音樂播放器賣多少錢?
蘋果的IPOD初代,敢賣399美元已經是很不要臉的割韭菜、殺信仰了。
可那時候的硬盤存儲器、液晶面板成本就是貴啊。
上千萬臺銷售,刨掉生產成本、營銷成本能有多少純利?
能跟幾乎不需要任何成本的音樂版權銷售比嗎?
而且現在全球最大的音樂版權所有人,估計前三位就是嗦尼、荊小強、米高。
嗦尼當初收購哥倫比亞唱片、哥倫比亞影業的思路,都是盯着這兩家花旗老牌企業的歌曲、電影版權庫。
後來又在花旗、亞洲、歐洲大量扶持歌手,購買版權,很多港臺歌手都是他們的版權約。
屬於老牌的音樂版權大地主。
如果沒有荊小強,米高的版權也大多在嗦尼唱片。
而關於他的那場鍊銅醜聞訴訟鬧劇根源,據說就是因爲他最巔峯時候隨手收購了一個巨大的音樂版權包,其中包含了類似披頭士這種頂級天團的諸多版權。
讓各方垂涎不已。
米高真是因爲像個抱金塊走鬧市的孩子,纔會引來圍獵。
其中甚至也有嗦尼唱片的影子。
到這種動輒多少億的版權利益之爭,肯定看不到什麼溫情脈脈的你好我好大家好。
全都是使出渾身手段來最大化。
米高在這種局面下,愈發像個毫無保護的孩子。
爲什麼在有錢人天堂的花旗,億萬富豪的他會被整得那麼慘。
可不就是因爲讓太多人覬覦獲益了麼。
唯有如荊小強這般才華橫溢跨界運營,還雨露均沾好處共享,越來越強大的同時還讓更多資本獲利,纔會讓各方都好好說話。
所以荊小強在這次“互聯網廣播論壇”上市時候,拿了點股份給米高換這些版權,兩人共同持有更安全。
他的出發點當然是反正這股票錢也拿不到現金,索性分點給米高降低自己存在感。
實際上上市後這部分股票迅速價值上百億美元,遠超米高這些版權價值。
畢竟音樂版權再賺,也沒互聯網股票來得魔幻。
然後荊小強自己這一系,從古典音樂到流行音樂,已經堪稱正當紅歌手裏面最值錢的抱團存在。
他和米高絕對的全球頂尖版權,焦盆女子銷售榜連續兩年的冠亞軍,HK目前最流行的男女雙花紅棍,現在花旗最炙手可熱的嘻哈、熱舞歌手,正在歐洲到處碾壓的辣妹女團,外加好萊塢最大的配樂公司。
這些版權都是最值錢的寶庫,論單首價值肯定遠超嗦尼那些老庫存。
但如此巨大的音樂版權如何變現?
以前只能靠賣專輯,以及各種商業場合的應用。
現在荊小強輕而易舉的借鑑了蘋果賣IPOD的套路,看似賣播放器,前期贈送免費下載,後期必然收費,形成一個封閉的產業圈。
那滾滾財源不就來了?
而且這是不上市,不從華爾街走的商業收入,就像賣鞋、賣電腦,賺到的錢可以理所當然的轉移。
後世蘋果靠賣IPOD、IPHONE固然是賺了不少錢,但能夠財大氣粗到兩萬億美元市值,還是靠那個蘋果自己打造的封閉產業圈來形成無可替代的護城河。
這纔是蘋果能夠笑傲全球的核心。
荊小強這輩子可能已經看不到蘋果的光彩耀世了。
而這一切,光靠荊小強也不容易實現。
他做個電熱飯盆都那麼艱難,更何況還有嗦尼成熟完整的全球銷售網絡。
所以在內地還遠遠參與不上的時候,荊小強只能依靠嗦尼:“必須在內地建廠,一旦試製成功,我要求能夠以每年百萬到千萬級的產量出貨,我們要在最短時間內,讓全世界都流行用SONY-KING聽音樂,便宜點,少賺點,一定要讓競爭對手都無法跟風……”
這就是互聯網思維,一家獨大,贏者通喫。
以前的大企業大品牌,想這麼幹也很難。
因爲世界各國各地可以割據作戰,哪怕固守一國一隅也能存活品牌。
消費者有必然的信息差,不知道別的地方用什麼。
可互聯網會讓整個世界都知道現在薪鄉最流行什麼播放器,最熱門最新潮最酷的運動鞋穿上之後,那種炫耀的社交屬性會遠超運動鞋本身的基本功能。
於是大品牌就很可能通喫全世界。
蘋果產品恰恰就是抓住了這種全球化通路成功。
蘋果手機好不好用不重要,重要的是用蘋果手機可以彰顯某個符號。
荊小強大概懂,他甚至反應過來,這個音樂播放器沒準兒就是以後智能手機的探路先鋒。
一旦這麼個多媒體玩意兒讓人習慣了,加上手機模塊不就順理成章麼。
有搞頭。
他就拼命抓住到內地建廠生產才能儘可能降低成本的角度:“你想想買播放器能賺多少錢,賣歌纔是最賺錢的,幾乎無成本的賺,目前網絡速度還不好,那麼我們給每家音像製品店配一臺VAIO電腦,聯網開鎖,從電腦裏往播放器傳輸硬盤裏存儲的歌曲,便宜,一首歌十美分、五十美分,上千萬用戶,一年四季得買多少歌,我們再每隔一兩年把播放器升個級,容量更大、功能更強、音質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