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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9.第1509章 小奇奇(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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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己小時候到底有沒有無聊到用油彩筆在手腕上畫時針分針秒針永遠都不會動的表,我也不清楚。複製網址訪問

    因爲,不知什麼原因,我失憶了。

    我醒過來的時候,是在一條街道上,一條不知道哪裏的街道!

    這條熙熙攘攘的街道讓我頭有些發暈。我是誰?我怎麼會在這裏?我疑惑着,看着來來往往的行人發呆。

    頭頂的太陽很刺眼。

    步行街,這裏似乎是一個城市的步行街。事後,我才知道這裏,是江陵市。

    我的腦海裏跳出了步行街這個詞彙後,身體感覺有些累了,於是找了個冰冷的牆壁,靠着緩緩坐了下去。

    什麼都記不起來了?腦袋裏什麼畫面都沒有。我甚至不清楚,自己到底是誰。從我身旁走過的人,通通都嫌棄的捂住了鼻子。

    “那個乞丐好臭啊,城管究竟在幹嘛,怎麼讓一個臭乞丐跑了進來?”一個女孩經過時,抱怨道。

    突然,跟着她逛街的別一個女孩,發出‘咦’的一聲,猛地停住了腳步。

    “怎麼了悅穎?你在看什麼?”那個使勁捏着鼻子的女孩奇怪的問。

    “沒什麼,總感覺看他有些眼熟。”這女孩輕輕搖了搖腦袋,疑惑道:“可能是錯覺吧。我認識的那個他,明明已經死了。”

    說着就準備和閨蜜離開,但是走了兩步後,她終究還是想不通,又走了回來:“喂,這位先生,你叫什麼名字?”

    “我?”我擡起頭,露出一絲苦笑:“抱歉,我忘了。”

    “你忘了?”女孩眨巴着眼,美麗無瑕的臉上,突然露出了奪目的笑:“既然忘了,那就忘了吧。喂,忘記自己是誰的先生,要不要跟我回家?”

    她旁邊的女孩嚇了一跳:“啊,你要撿這個乞丐回家?不會吧,悅穎,你腦袋秀逗了?平常撿一些小貓小狗什麼的,我也就不說你了。但是你居然撿了一個人!一個人耶!而且還是個臭烘烘的乞丐……喂,我說你呢。你還真撿啊?”

    女孩沒有在乎自己閨蜜的話,用力挽住我的手,使勁兒的挽住,用力到似乎一放手,我就會再次逃掉似的。

    怪了,爲什麼我會認爲是再次逃掉?

    我不解的看着這個女孩,她近在咫尺的的臉上滿是紅潤和興奮,絲毫不在意我身上的惡臭。

    難道她認識我?

    我迷惑着,被她拉走,越走越遠。

    “忘記自己是誰的先生,我給你取個名字吧。就叫,嗯,就叫……”女孩笑盈盈的,將頭靠在了我的肩膀上:“就叫小奇奇怎麼樣?”

    小奇奇?多古怪難聽的名字。

    我剛想抗議,女孩就不停的喊了起來:“小奇奇,小奇奇,小奇奇,小奇奇,小奇奇!”

    女孩叫着叫着,不知何時,竟然淚流滿面。一邊笑一邊哭。

    她,怎麼哭了?

    我們三人的背影在陽光下被拉長,逐漸遠去。

    我就是這樣,被時悅穎撿了回來。不如用她的話來說,是再次被撿了回來。

    我叫小奇奇,這是時悅穎說的。這個我覺得陌生,但是似乎又有些熟悉的漂亮女孩還說,我是她的丈夫。失蹤了幾年,她絕望了,甚至爲我買了墓地立了衣冠冢。沒想到卻在今天,鬼使神差的再次將我撿了回來。

    可是我總覺得,她的話語裏,有些地方不太對勁兒。但對於一個失憶的人而言,直覺什麼的,也沒什麼太大的意義。因爲萬事萬物都需要參照,沒有了記憶的我,已經完全缺失了參照物。

    “去洗個澡吧。嘻嘻。說起來,你還真臭呢。”時悅穎將我帶到了一個大大的別墅中,她的嘴角一直彎着,大大的眼睛也彎着,喜笑顏開的像是兩個美麗的月牙。

    女孩將我推入浴室裏,在浴缸中放入熱水後,又走了出去:“我替你找找換洗的衣服。你三年多前的衣服,還替你留在衣櫃裏呢。”

    我撓了撓頭,脫掉確實非常骯髒的衣服,將身體滲入溫水裏。舒服的水溫包裹着皮膚,我呻吟了一聲。亂糟糟的腦袋,終於清醒了許多。

    自己究竟是誰?真的是小奇奇,時悅穎的丈夫?她說我失蹤了三年,那麼這三年中,我究竟遇到了什麼,爲什麼一點兒記憶都沒有?

    我擡起頭,對面的鏡子裏清晰的印着自己的模樣。說實話,那張帥氣的臉,對我而言也極爲陌生。瞳孔中接收到的景象和大腦無法對應。

    這,就是我的臉嗎?

    自己摸了摸自己的臉頰,更加疑惑了。腦袋中一片空白,我甚至記不起遇到時悅穎之前的任何事情。

    她發現我時,我乞丐似的在步行街上坐着,看着熙熙攘攘的人羣。但是我究竟是怎麼去那條步行街的?去步行街之前,我又做過些什麼?

    這一切的一切,自己都一概不知。只剩如死一般的空白,那空白,猶如哽在喉嚨口的肥肉,吞不進去,吐不出來,說不盡的難受。

    伸了個懶腰,我儘量沒有再胡思亂想下去。總之無論如何挖掘自己的記憶,想要挖出沒有的東西來,哪怕是神仙,恐怕也做不到吧。

    我胡亂的洗着澡,手指摸到身上的皮膚時,突然猛地皺起了眉毛。

    從浴缸中站了起來,不斷的檢視着自己的身體。

    怪了,身體明明沒有想象中那麼骯髒,甚至就連污垢都沒有,白白嫩嫩的,不像是個長期流浪的乞丐。

    身上的水不停順着皮膚滑落,我撿起了地上發酸發臭的衣服,仔細瞅了瞅。衣服髒到看不出料子成分和樣式了,但確實應該是經常和垃圾堆接觸。

    我就是穿着這樣的衣服流浪了三年多?

    可如果我真的常常在垃圾堆中過日子,皮膚怎麼還會有現在這種養尊處優的模樣呢?

    還是說,這套衣服,其實是不久前纔剛剛有人替自己換上去的?

    替我換衣服的人究竟是誰?他們有什麼目的?爲什麼,之前的事情我甚至一點都記不起來了?失憶,還真是一種麻煩到討厭的病呢。

    /24/2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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