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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33章 我姓黃,名爲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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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世民與程咬金兩人整整看了一個下午,還不想離開。

    顯然,兩人已被這一項運動深深的吸引了。

    這就是籃球的魅力啊。

    皇帝都喜愛的球,那得有多大的魅力啊。

    未來,籃球可是被當成一項賺錢的工具。

    球員與球隊,以及贊助商都賺了錢。

    其實,男人喜愛的東西都差不多一樣。

    這若是足球的話,那麼李世民一定更加喜愛才是。

    只不過,目前來說盛唐集團似乎還沒有讓足球生產出來。

    不過相信不遠的未來,一定會生產的。

    兩人一直看到了最後,當球場的燈亮起的時候,這裏竟然還沒有落幕。

    相反的,打球的人卻是越來越多。這些人與之前的又不是一批人。

    這可以感覺到了集團的人對於籃球的喜愛程度。

    並且,在這裏打球是不收費的。

    只不過需要買一個籃球。

    而一個籃球也才一百文不到,一個籃球可以打個三五年的不在話下。

    一天下來,平均不到半文錢啊。關鍵如果打得好。還能賺錢!

    而且一個球可以有十個人一起玩,那可真是太妙了。

    只要有人喜歡看,那麼就有市場!看的越多市場越大!

    李世民見現場的人還沒有少,反而更多。

    他也想要下場試試。試試看看打球是怎麼樣的感覺!

    有一種看着別人打球,自己又行了的錯覺!實際上他一會兒會十分尷尬!

    李世民真的覺得自己又行了。

    於是,與程咬金說:“知節!陪我玩玩!看看這球怎麼打?”

    “黃老爺這……這裏恐怕不行!”

    程咬金指着邊上的球場道。

    因爲這裏的都是高手,他們的水平實在是連入門都不是。

    他是在擔心。擔心兩人會在這裏丟人啊。有可能連球都碰不到,那也是尷尬。

    但是李世民卻是一點都不害怕。一種這有什麼的陣勢。

    真是初生牛犢不怕虎啊。

    “怕什麼?他們會喫我們?你怎麼現在開始怕這怕那的!”

    “不不不,我不是那個意思。”程咬金連忙說道,他想解釋,但是李世民卻是直接說:

    “那下場吧。我們開始吧!”

    “可是我們沒有帶球!”

    “他們不是有球嗎?”

    李世民反道。

    說罷,他直接下到了球場之中。

    這剛到球場,與其他人一起玩,他們卻是搶不到球。

    而且動作還略顯笨拙。

    應該跳的,卻是不跳。不跳的,直接亂來。真是十足的菜鳥級別的!

    球來了,也只能眼睜睜的看着球遠離自己。

    雖然是這樣,但是他們卻是樂此不彼。

    最後,總算是讓他們拿到了球。

    這球一到他們手中,這兩人感覺到自己就是天下無敵一般。

    學着剛纔看到的球員的動作,往着籃筐砸了過去。

    這一砸,直接將籃筐給砸得哐當響。

    這一打,球又飛得老遠。

    當人們想去搶的時候。

    程咬金速度賊快,直接搶了球。

    人們根本就沒有機會。

    程咬金做出的動作與李世民一般。

    人們又想着去搶,但還是晚了一步。

    李世民先他們一步,他的身體素質變得及好。

    加上程咬金的體格亦是強壯。

    因此,兩人竟然沒有一會兒時間就霸佔了球場。

    感覺整個球場就是兩人的。

    球也在他們手中。

    所有人都不敢同他們搶奪籃球。生怕受傷。

    玩着玩着,大家都在邊上休息了。

    還有人直接到了邊上的半場玩。這兩個人太過兇殘了,他們招惹不起!都躲的遠遠的,生怕受傷了。

    當兩人玩得正開心。

    這時李世民似乎看到了一個人。

    程咬金也看到了。

    “那不是紅隊的3號嗎?”程咬金道。

    “是啊,是他!他來了!”

    李世民喃喃道。

    而後,3號竟然朝着他們走來了。

    這個3號看起來十分年輕。

    可能還不到18歲的樣子。

    只見得他走向了李世民的所在。

    與李世民道:“這位兄弟,我看你的身體十分強壯,是一個當中鋒的好料子,不如加入我們球隊中吧?”

    李世民一聽,心中一爽。

    看樣子自己還是寶未老。

    他的體格現在還是十分好的。

    加上了永生藥的藥效正在不斷的起作用。

    可是,這籃球自己並不懂。

    怎麼加入?

    所以,他還是說道:“我只是剛接觸到籃球,並不熟,所以就不敢答應了,萬一讓你們輸了球。”

    “這個你不必擔心,只要你答應,我會教你怎麼打球,讓你成爲最棒的中鋒!我文學部,將會獲得總冠軍!當然,你也不必太着急的答應。”

    “如果現在不答應,那你還教打球嗎?”

    李世民又問。

    那人笑了笑。

    “可以啊。”

    他的笑容之中充滿陽光。

    看着如此大方的青年人。

    李世民頗爲感慨。

    “請問,你叫什麼名字?”

    “我姓駱,名賓王,字觀光!”

    原來此人正是駱賓王,字觀光,婺州義烏人。唐朝大臣、詩人,與王勃、楊炯、盧照鄰合稱“初唐四傑”。

    駱賓王出身寒門,其名(賓王)和字(觀光)來源於《易經》中的觀卦:“觀國之光,利用賓於王。”七歲能詩,號稱“神童”。相傳《詠鵝》就是他七歲時所作。

    駱賓王之父官青州博昌縣令,死於任所。父死後,他流寓博山,後移居兗州瑕丘縣,在貧困落拓的生活中度過了早年歲月。

    不想卻陰差陽錯的來到了長安。

    而並且還進入了集團的文學部之中,爲集團寫文寫詩。

    這時的李愔大概還不知道駱賓王竟然來到了集團中工作。

    如果知道的話,一定會好好的重用。

    畢竟這人可是一代詩豪啊。

    不是一般人可以當的。

    “駱賓王!名字不錯!”

    “你叫什麼名?”

    駱賓王問道。

    李世民想了想。

    “我姓黃名爲第,第一的第,不是皇帝的第!”

    李世民又解釋了道。

    “黃兄!那這是?”

    駱賓王指着程咬金,這令程咬金有些尷尬。

    再怎麼的自己也是國公啊。

    更加是將軍。

    對方怎麼會不認識自己?

    可是看了看自己身上穿的,就明白了。

    今天他與李世民兩人都經過了細心的打扮了。

    所以他看不出來也是正常不過的事啊。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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