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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陰入縣寺持短長(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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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荀貞看過郡中去年的訾算簿,給趙家定的訾只有幾千萬。

    趙忠這麼多年來權勢熏天,家訾怎可能只有幾千萬?光和年間陽球收捕杖死了宦官王甫,盡沒其家財,所沒者數以億萬計。趙忠的權勢猶勝王甫,家訾絕不可能只有幾千萬,這隻能是趙家弄虛作假,前任太守不敢質疑。

    荀貞已經打定了主意,一定要把趙家的真實家訾數目給覈算出來,等來曰動手誅趙之時即依法把他家隱匿、沒有自佔的家產悉數沒收。

    要想把趙家真實的家訾覈算出來,得有內應,得有熟悉趙家內情的人配合。

    這個任務,荀貞交給了程嘉。

    程嘉雖有種種的不足,貪錢、阿諛,但他這個人善與人交,心亦夠狠,能交到朋友,也能威脅人,最適合幹這種找內線的事。

    趙家權傾州郡,要想找一個肯配合的內應不容易,在找內應的期間,程嘉無意中打聽到了幾件有關鄴縣令的事。

    一個是鄴縣令假手地方豪強,放貸給百姓。

    一個是鄴縣令做過“主守盜”的事。

    一個是鄴縣令的幼子在去年夏天時毆打過一個年七十以上的老者。

    漢律:“吏六百石以上及宦皇帝,而敢字錢財者,免之”。“字錢財”即“子錢財”,就是放貸。這是漢初的一條律令,規定六百石以上的吏和在朝中爲吏的不許通過借貸謀利。儘管從武帝時起這條律令就形同虛設了,放貸謀利的吏員下至州郡、上到朝廷所在皆是,可這畢竟是朝廷明文規定的律法,如果要較真的話,鄴縣令僅憑此一條就足夠被免去職務了。

    免去職務還不算完,根據程嘉打聽來的,鄴縣令不止用私錢放貸,還把縣寺的馬、牛等物也借貸出去,依照漢律,這是要按偷竊罪論處的,也即免職之後還要對他再進行處罰。

    不過相比“主守盜”,私貸錢、私貸縣寺牛、馬都是輕罪了。

    “主守盜”就是“守縣官財物而即盜之”,即身爲吏員,盜取公家財物。

    漢律對此罪懲治極重,“主守而盜值十金,棄市”,盜取的財物只要超過十萬錢就處以棄市之刑。

    依漢制,在八月算民的時候要賜王杖給年滿七十的老者,有王杖的老者“位比六百石”,王杖如節,“有敢詈罵毆之者,比逆不道”,無論吏民,如有詈罵、毆打有王杖之老者的皆按大逆不道論罪,“棄市”,也就是說,按此一條律令,如追究的話,鄴縣令的幼子也要被處以棄市之刑。

    荀貞正愁怎麼把鄴縣縣寺控入手中,聞此三事,頓乃大喜。

    他當即手書了一封書信,密密封好,命荀攸親將之面交給鄴縣令。

    鄴縣令正在爲秋收、案比、造籍書忙碌,聞得荀攸求見。

    他丈二金剛摸不着頭腦,不知荀攸來見他何事,請入堂上相見。

    荀攸二話不說,把荀貞的信取出給他。

    鄴縣令更覺得莫名其妙,他與荀貞沒甚私誼,荀貞爲何寫信給他?況他與荀貞同在鄴縣,如有什麼事兒,把他召去郡府不就行了?何必特地遣荀攸送信?

    待展開信一看,他額頭上的汗水登時就下來了。

    荀貞在信中寫道:“吏民或言君私貸縣牛馬,或言君字錢財,或言君前歲擅壞縣寺屋舍,或言君於前歲秋時繕補寺舍,或疑君‘主守盜’,又言君之幼子去歲路毆耄耋。太守敬重君,又念十金法重,憐君幼子,不忍相揭露,故密以手書相曉,欲君自思量。如無以上諸事,復封還記,得爲君分明之”。

    “或言君前歲擅壞縣寺屋舍,或言君於前歲秋時繕補寺舍”,這兩條是荀貞此前從郡吏處聽來的。

    這兩條也是違反了律法的,不過均是請罪。漢家律法:禁止縣吏隨意壞、更縣廷寺舍,並規定只有孟春農閒時才能繕補城郭、寺舍。

    荀貞列舉的這些鄴縣令的過失、罪行,最嚴重的就是主守盜,加上他幼子路毆年七十以上的老者這一條,鄴縣令拿信的手都顫抖了。

    他顫聲問荀攸:“府君要治下吏與幼子之罪麼?”

    荀攸已看過荀貞此信,對荀貞的意思也已知曉,從容答道:“府君如欲治君之罪,來縣寺見君的就不是我了。”

    鄴縣令鬆了口氣,感激說道:“多謝府君開恩,下吏明天,不,今天就去郡府奉還印綬。”

    “奉還印綬”,鄴縣令這是要辭職歸家了。

    荀攸笑道:“何至於此。”

    “……,君此話何意?”

    “府君敬重君,只要君以後不要再違觸律法,以前的事可以既往不咎。”

    鄴縣令又驚又喜,還有這等好事?忙離席,朝着郡府的方向下拜,復拜荀攸,連聲說道:“府君寬仁,下吏以後必不敢再觸律!”

    “府君有一事想託君。”

    “君請言之,不論何事,赴蹈湯火,下吏也必爲府君辦成。”

    “這倒不必。貴縣有一人現仕郡

    朝,名霍衡,不知君可知此人?”

    霍衡剛被荀貞提拔爲了守郡決曹不久,是有數的郡中大吏之一,鄴縣令知道他,答道:“久聞霍掾之名,惜乎未嘗一見。”

    “霍衡乃霍家的子弟,諸霍子弟多賢才,霍衡從弟霍湛尤爲俊逸,府君本欲擢用於郡朝,奈何諸曹均無缺職,貴縣寺賊曹如缺人,似可重用此子。”

    荀貞在與霍衡等人閒談時多次聽霍衡提到他這個從弟的名字,說他這個從弟少好遊俠,重義尚氣,今年雖才二十五歲,但在縣中已頗有名聲。

    荀貞前些時叫程嘉等人暗暗在縣中查訪,確如霍衡所說,霍湛此人的確重義尚氣,而且與他的從兄霍衡姓氣相投,對鄴縣趙氏也是非常痛恨。

    只要痛恨趙氏就可用,荀貞原是想把他擢入郡朝的,但召闢的檄文還沒寫下,就從程嘉這裏得知了鄴縣令的這幾件違法之事,遂改變主意,欲把霍湛安插到鄴縣縣寺。

    霍湛是鄴縣本地人,又出身名族,在縣中又有名氣,儘管年紀輕點,但也已有足夠的資格入仕縣中,爲縣大吏。

    鄴縣令不傻,看出了荀貞此舉存有古怪,如真想把霍湛擢入郡朝,怎麼也能給他找到一個職位的,“諸曹如今均無缺職”這個藉口太假了,而且荀貞連霍湛入縣寺的哪個曹都規定好了,這其中怎會沒有玄虛?但既然荀攸這麼說了,他也只能裝作沒看出古怪。

    他連聲說道:“霍湛之名,我亦久聞,早就想闢除此子了。鄙縣賊曹右史不勝任,我久想撤換之,今天我就下除書,闢霍湛爲賊曹右史。”

    荀攸笑着不說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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