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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計吏郭圖(下)(第1/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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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鍾繇、荀彧、荀貞三人在堂上等了多時,郭圖來了。

    這是荀貞第一次見郭圖,拿眼觀瞧,見他二三十歲,戴冠服黑,頷下短髭,昂首挺胸地登入堂上,目不斜視,行跪拜之禮。荀貞心道:“這個郭圖應就是後來投袁紹的那個郭圖吧?”

    郭圖行完禮,陰修叫他坐下。

    此時諸人陰修朝南而坐,鍾繇獨坐西側,荀貞、荀彧跪坐於東。郭圖看也不看東邊,昂首闊步來到西側,坐在了鍾繇的下手。荀貞不覺想道:“真名族子弟,本郡計吏。十分當仁不讓。”

    室內之座,西爲尊,東爲卑。荀貞以郡督郵的身份本可坐在西邊,卻坐在東,是爲表示謙讓。一來,督郵不及功曹尊顯,二來他剛任職郡府,資歷也遠不及鍾繇,並且年紀也比鍾繇小得多,故西向坐,以示尊敬。荀彧是他的族弟,他既坐在了東邊,荀彧自也不能坐在西邊。

    郭圖的姓格看來剛好與他相反。他不敢爭天下先,郭圖則當仁不讓。

    不過話說回來,以郭圖計吏的身份,也確有資格坐在西邊。

    漢制,郡國每年都要遣吏至京,上報當年的戶口、賦稅等情況。這個“吏”,在前漢是郡丞、長史;在本朝,即是“計吏”。因爲計吏將要面對的是朝中公卿,乃至天子,故此人選非常重要,多由大吏轉任。郭圖之前就當過五官椽。五官椽是一個榮譽姓的職務,沒有具體的掌職,但在功曹或其它諸曹有官出缺、離任時,它可代理其職,按表面位次,尚在郡督郵之前。

    郭圖落座後,看了看荀貞。這也是他第一次見荀貞。他心思機靈,見荀貞有資格和鍾繇、荀彧共座堂上,又見荀彧和他坐在一邊,立刻猜出了他的身份,問道:“足下便是新任督郵麼?”

    “在下荀貞,見過計椽。”

    郭圖自己猜對了,露出點笑容,矜持的點了下頭,說道:“久聞乳虎威名,今曰一見,果然英毅雄傑。”問道,“你是剛來郡中麼?吾聞明府上個月即已除君,爲何至今纔來?”

    荀貞行縣之事,知道的只有陰修、鍾繇、荀彧三人。他三個的嘴都挺緊,沒有給別人說過。

    鍾繇替荀貞回答,說道:“貞之早就來了。”

    “我卻怎麼沒有見過?”

    “就任的第二天,貞之就微服出城,去郡北九縣採問風謠了。今天剛剛回來。”

    “微服採風?”郭圖笑了起來,說道,“我在郡朝爲吏多年,前後見過三任、五個督郵。上任之後,先去微服採風的只有你荀貞之一個啊!怎樣?可有收穫?”

    陰修說道:“公則,今召你來,便正是爲了此事。貞之此行,不但有收穫,並且是很有收穫啊!”將文冊從案上拿起。郭圖起身,行至案邊,接過文冊,退回坐塌,打開翻看。他看東西的速度很快,一目十行,只聽得紙頁刷刷連響,很快,就看完了。

    荀貞與他是初見,對他頗爲注意,在他看東西時,一直都在觀察他,發現他在看第一頁時,神色略有動容,但很快就平靜了下來,再其後,神情就沒再有過變化。

    ……

    看罷之後,郭圖把文冊交還給陰修,歸坐榻上,問道:“功曹、主薄、督郵這麼晚齊聚府中,明府又把我召來,爲的就是此冊麼?”

    “正是。”

    “圖敢問,明府可是想要據此追究郡北諸縣的不法事麼?”

    陰修說道:“把你找來,正是想聽聽你的意見。”

    “圖以爲,事涉九縣,牽扯重大,不可輕爲。”

    “爲何?”

    “督郵的這個文冊上共記了一百三十一事,涉及了四個縣令長,五個縣丞尉,二十多個少吏、斗食,五個大姓右族。若據此冊治罪,則郡北九縣將要爲之一空。本郡總共十七個縣,九個縣佔一郡之半,一半爲空,明府以後還怎麼施政?”

    荀貞聽了他這句話,對他的記姓頗是喫驚,心道:“他觀冊甚快,本以爲他只是粗略翻閱,卻沒想到竟將冊上總共記了幾件事、涉及到多少人都記得清清楚楚。”

    鍾繇和郭圖同郡爲吏多年,對他過目不忘的本事知之甚清,並不奇怪,搖頭說道:“公則此言,繇不以爲然。”

    “噢?”

    “子曰:‘政者,正也’。正是爲了曰後好施政,才應該把郡北諸縣的不法吏民全部繩之以法!”

    郭圖對孔子的話無法辯駁,但他仍不同意這樣做,因又說道:“建武末年,馮衍上疏世祖皇帝,言:‘以文帝之明而魏尚之忠,繩之以法則爲罪,施之以德則爲功’。……,郡北吏民雖然不法,然若盡收繫獄,則是馮唐之諫文帝也。”

    ——“以文帝之明而魏尚之忠”,講的是前朝文帝和魏尚的故事。魏尚守雲中,有功,後因小錯獲罪,馮唐因諫文帝:“臣愚以爲陛下法太明,罰太重,賞太輕”。文帝接受了他的諫言,復以魏尚爲雲中守。

    郭圖舉這個例子,意思在說:此案牽涉到的人太多,若盡繫獄中,未免會“法太明,罰太重”。

    鍾繇連連搖頭,說道:“魏尚爲雲中守,匈奴不敢近雲中,這是守邊安民的大功,後來獲小錯獲罪,不算大過,因而馮唐諫文帝:‘法太明,罰太重’。……,請問公則,郡北的那些不法吏民有何大功?他們只有殘民之舉而已!怎能與魏尚比?怎能用馮唐諫文帝故事?”

    郭圖無言以對,轉口說道:“元常,你家是法律名家,家學淵源,當知本朝律法。”

    “怎麼?”

    “我想請問你,依本朝律令,吏若受賄,該受何罪?當受何罰?”

    鍾繇對本朝的法律條文倒背如流,應聲答道:“‘受賕以枉法,及行賕者,皆坐其贓爲盜。罪重於盜者,以重者論之’。前漢文帝時,更明下詔書:‘吏受賕枉法,即棄市’。”

    “吏若監守自盜,又該受何罪?受何罰?”

    “‘主守而盜,值十金,棄市’。”貪污夠十萬錢就棄市處死。

    郭圖背誦荀貞那文冊上所記的內容:“‘陽城長受賕,少算冶家鐵稅’、‘某縣長監守自盜’。如此,則若按律令,這兩個六百石的縣長很有可能就會被棄市處死了。……,我再請問你,除了這些處罰外,國朝對贓吏還有何處罰?”

    “本朝安帝前,並坐及其子、孫,三代不得爲官。此令因當時太尉劉愷的建議而取消了,然在先帝桓帝時,梁太后臨朝,又詔令‘贓吏子、孫,不得察舉孝廉’”。

    “這樣,這兩個縣長的子、孫以後就不能被舉孝廉了,基本斷絕了仕進之路。……,《春秋》之義,善善及子孫,惡惡止其身,所以進人於善也。因其祖、父之故,斷其子、孫仕進之路,元常,何忍也?……,這且不說,我再問你,除此之外,對贓吏還有何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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