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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八章 我若爲軍(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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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羅存勇果然存勇,竟要杖武安侯之臀!

    古之五刑“墨、劓、剕、宮、大辟”,作爲法家正刑,延續了漫長的歲月。

    在國家體制大興之後,法家大革,衍生出了“笞、杖、徒、流、死”的新五刑體系,爲天下各國廣泛認可。

    杖刑是較爲常見的刑罰。

    在軍中更是普遍。

    按照大齊軍律,行刑之杖分爲“誡”、“懲”、“刑”三種。均長六尺,大頭圍一寸三分,小頭圍八分半。

    三種軍杖的不同,完全體現在杖身的陣紋上。

    其中誡杖最輕,杖身只加附重量。

    懲杖次之,杖身在重量之外,加附體魄之痛。

    刑杖最重,兼具肉身和神魂的鞭撻。

    姜望失期非止一日,且在客觀的迷界位移之外,還有主觀的逐殺魚廣淵。雖是威震迷界的壯舉,卻也無可辯駁地觸犯了軍紀。

    不說是視軍令如兒戲,也是將之完全拋在了腦後。

    一般來說,杖刑是打背、臀、腿。

    其中打臀是最輕的,不易出事。杖擊腿部,容易致殘。杖擊背脊,死人也是常事。

    羅存勇握在手裏的是誡杖,要打的部位是臀部,應該說是最輕的杖責了,去衣受杖也是常例,

    但問題在於,今日之姜望,是何等身份?

    亮臀而杖,辱大於刑!

    故是羅存勇此言一出,方元猷直接拔刀便斬!

    所謂主辱臣死。

    若有辱武安侯者,他這個武安侯親衛統領,不能殺之便該自殺!

    不過話說回來。羅存勇既然能當上旗卒,成爲軍中備受尊敬的二佬成員,還能代表祁笑的意志,來丁卯第一浮島執行軍法,自也有他的勇氣和擔當。

    面對方元猷這暴起發難的一刀,他雙持軍杖,立在武安侯身後,竟不閃不避,也不發一聲。

    鐺!

    方元猷的軍刀,在羅存勇的脖頸前被截住。

    姜望赤裸上身,一手捏住了刀鋒,怒聲如雷:“軍法大事,豈容你兒戲?”

    他的五官向來是偏清秀溫和的,總讓很多人覺得,不夠威嚴。

    但赤裸上身的他,氣質竟然完全不同。他並沒有那種格外壯碩的肌肉,但裸身的每一個細節,都淬鍊以血火,斧鑿以兵戎。

    那些線條如刀鋒,似劍痕。

    那種撲面而來的力量感,高山雄嶽般的壓迫感,懾得在場無人能言。

    丁卯第一浮島駐將匡惠平,坐在原位,雙手用力按膝,卻也怎麼都按不住顫個不停的膝蓋骨。

    誰說武安侯失之溫和?

    威起來要嚇死人!

    他真的很想站起來“我來說兩句”,緩和一下緊張的局勢,但也真的開不了口,不敢開口!

    但聽得姜望繼續道:“今日刑不上我姜望,來日我姜望治軍,何以刑他人?軍法若爲我姜望而易,何言鐵鑄?何言如山?何同虛設?!”

    武安侯隨手一甩,將方元猷連人帶刀,甩出帳外:“滾出去守門!不許再進來!”

    又拍了拍羅存勇的肩膀:“杖背可以,杖臀也可以,軍律所在,杖頭都行!你儘管施爲,這是你的本分。不必擔心任何問題,天下之法,豈責循律之人?”

    說罷就轉過身去,隨手抓來一張條凳,整個人趴在了條凳上:“來打!”

    羅存勇向有勇名,不然也不會莽到做這個請侯爺亮臀的人。但此刻手持誡杖,手卻不穩,而心跳如鼓!

    姜望赤裸上身,趴在條凳上,悶聲道:“不至於還要本侯脫褲子吧?”

    羅存勇嚇了一跳,誡杖都險些扔到地上,七手八腳地抓住了,慌張搖頭:“不用不用不用!君侯貴極,不必去衣!”

    姜望於是輕喝一聲:“來打!一棍也不許少了!”

    此刻帳中衆將注目。

    羅存勇“啊”地一聲大喊,誡杖重重砸下!

    嘭!嘭!嘭!

    “一!”、“二!”、“三!”……

    羅存勇幾乎是嘶吼着在計數。

    帳中的一衆將領,全都屏住了呼吸。

    裸身受刑是一件具備侮辱性質的事情,尤其對貴族來說是如此。

    如當初姜無棄跪在紫極殿外裸身銜玉。

    如莊國國相杜如晦,在玉京山裸身受笞。

    今日武安侯赤身趴在條凳上,背、臀、腿,皆受杖。多少算得上大失顏面的一件事。

    然而帥帳中坐着的諸將,一個個默默地站了起來,半跪於地,行以軍禮。

    他們彷彿不是在看武安侯受刑,而是在敬武安侯受勳。

    如果說此前他們崇敬武安侯,崇敬的是其人的身份地位,是其人的顯赫聲名,那麼在這一刻,他們崇敬的是一個真正的軍人。

    敬畏軍法,也尊重軍法的軍人。

    對今日的姜望來說,現在的一幕,他完全可以避免。

    一根木棍算什麼?單指可撅。

    羅存勇算什麼?一個“滾”字就足以將其趕回決明島。

    姜望若鐵了心今日不肯受這刑,誰也奈何他不得。

    祁笑不親至,放眼整個迷界齊軍,誰還能真個壓制他姜望?

    在祁笑不至的情況下,這份懲誡令,姜望也完全可以推翻。

    但木棍爲誡杖,代表的是軍法。

    羅存勇爲旗卒,代表的是帥令。

    姜望自問智略不及重玄勝,用兵不及李龍川。兵法一道,深不可測。他根本都是近幾年纔開始接觸,自知絕不是什麼兵法大家,更非兵道天才。他可能永遠都沒辦法在兵法上有什麼燦爛的建樹。

    但他絕對不想敗壞軍紀,開大齊軍營風氣流污之先。

    祁笑不至,本身就是給姜望選擇。

    姜望做出了選擇。

    當羅存勇咬着牙,使足了勁,一棍一棍地打完。

    半跪在四周的將領紛紛衝上來,解衣爲武安侯披,一時身上七灰八紫,堆了不少外衣。

    羅存勇也立即扔了誡杖,跪伏在地上,一頭磕響:“末將該死,賤爲此事,使君侯難堪!”

姜望從條凳上起身,低頭看了看自己,笑道:“是有點難堪!”

    他彎腰將羅存勇扶起來,看了看帳中的諸位將領,若有所思地道:“但到底是裸身受杖比較難堪。還是仗着國侯身份,踐踏軍法,跳脫于軍律之上,更應該讓人難堪呢?”

    他將那些七灰八紫的外衣一併抱在懷裏,自往帥位上走,其聲漫漫:“本侯以爲是後者,諸君以爲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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